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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鸣: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8  浏览次数:19220
核心提示:我们要充分认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中等收入人群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一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一鸣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有多方面原因

中等收入群体通常是指一个经济体中收入达到中等水平、生活较为宽裕的群体。这个群体具有较为稳定的收入,较强的消费能力,受过良好的教育,多从事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托力量。国际上对中等收入群体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用得比较多的是世界银行“家庭人均每天支出10~100美元”的标准。按此计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比重约为五分之一左右,不仅大幅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明显低于这些国家与我国处在相同发展阶段时的水平。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偏低,有所处发展阶段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受到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的影响。

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刚迈入工业化中后期,生产活动以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刚刚超过第二产业,但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专业服务业比重偏低,导致劳动收入相对于资本报酬偏低。同时,高质量人力资本比重偏低,也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在每年已超过750万人,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者的比重仍然很低,2014年我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重仅为11.5%,远低于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

从发展方式看,长期以来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增长,重投资轻消费、重物质资本轻人力资本,初次收入分配中劳动者份额和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仍然偏低。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跨过刘易斯拐点,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转折性变化,初次分配中的劳动者份额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影响了中等收入人群的壮大。

从体制政策看,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仍然滞后,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受到制约。劳动力在城乡、区域、行业间流动还存在各种显性和隐性障碍,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难以获得与户籍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及教育、就业和升迁机会,抑制了这部分人的收入增长。农村土地改革滞后使得土地缺乏流动性,导致农民的土地权益难以有效转化为实际收入。资本市场仍不完善,实际利率水平长期受到压制,导致大量中低收入居民的储蓄通过低利率间接补贴给了低效率企业和部分高收入人群,形成逆向转移支付。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到能否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关系到能否转方式调结构,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我们应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推动国内市场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着力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促进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形成经济持续发展新动力。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与转方式调结构互为促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年均10%左右的高速增长,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2015年人均GDP已接近8000美元,位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与进入这一阶段的大多数经济体一样,伴随人均GDP水平的提高,我国进入了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发展动力转换期,经济增速从高速进入中高速,经济结构矛盾凸显,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发展方式动力减弱。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转方式调结构则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

第一,进入经济新常态,我国产业结构层次低、主要依靠低成本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矛盾逐步显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受教育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减少,传统的人口红利逐步消失。2012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下降,当年净减少205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减少244万人、371万人和487万人,累计已减少1000万人左右。劳动力供需形势变化推动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年均增长13.2%,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13.5%,高于同期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1.1%的水平。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低成本要素比较优势将明显弱化,这就要求通过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本投资,使劳动力素质提升抵消劳动力数量增速放缓,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等收入群体更加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我国适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大幅提升,出国留学人数快速增长,这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是分不开的。从调查数据看,中等收入家庭教育支出往往是最大支出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增加全社会的教育支出和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劳动者素质,从而为转方式调结构创造条件。

第二,进入经济新常态,我国发展方式粗放,依靠要素驱动发展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驱动力,要求激励人们通过创新性劳动实现价值,提高收入,这是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

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特征,就是经济增长过多依靠投资拉动,依靠生产要素大规模高强度投入,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足。国际金融危机后,随着投资规模大幅扩张,投资边际产出效率趋于下降。从2008年到现在,每新增1元GDP需要增加的投资已显著上升。过去一个时期,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呈现下降趋势。

今后一个时期,创新能力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通过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各类专业性人员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创业创新是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这就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提高科研人员收入。

第三,进入经济新常态,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主要依靠生产能力大规模扩张支撑经济发展的问题逐步显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除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和资源再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而为提高职工收入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条件。

进入经济新常态,伴随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转换,钢铁、煤炭、石化、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的产能已达到或接近上限,在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的作用下,传统产业面临严重的过剩压力。从供需发展趋势判断,传统产业大规模扩张的阶段将要结束。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事实上阻碍了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和技术进步,使企业过度依靠生产要素的投入,长期停留在产业价值链低端,进而影响劳动力素质提高,也影响到职工工资的稳定增长。要通过产业升级和价值链提升,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通过自身人力资本投资获得更高的收入回报。

深化改革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根本的是要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教育制度改革,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增强职业教育的实用性,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与受职业教育的劳动人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推进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扭转应试教育倾向,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在各类学校招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定向名额,使他们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流动。对农民工数量占比高的特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促进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民工有序落户。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促进农业人口转入非农部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降低就业的隐形门槛,提升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鼓励社会成员通过努力奋斗实现人生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活力,为有志向有能力的社会青年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顺畅的流动渠道。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力度。鼓励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直接进入市场,按科技要素实现价值回报。创新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技术工人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益。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地票制,农民宅基地还耕后,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变为资本,可携带入城投资创业。

来源:原文首发于《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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