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昨天上海虹桥机场,一名中国海关的官员正在工作中。CFP供图
本报讯 (记者沈衍琪)海关总署近日下发文件,将边境地区居民带入物品免税额大幅上调。其中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价值8000元以下可免于征税,而在此前,免于征税的额度仅为1000元。专家指出,这一规定有利于促进边境互市贸易的健康发展。
海关总署第198号令中明确,将此前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署令第56号)第五条进行修改。按照原先的规定,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1000元不足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征税;超出人民币5000元的则要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标准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而修改后的相关规定对免税额进行了大幅上调,其中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不过记者获悉,在“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中,几乎囊括了目前“代购”网站热销的各类进口商品,其中共有28项,烟酒、化妆品、照相机、摄像机、电话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等商品均在其中。按照这一规定,“水客”们常常携带入境的“热门商品”iPad、iPhone以及进口化妆品等物品仍未“解禁”,需按规定缴税。
专家认为,尽管如此,海关此次对政策的调整仍将对边境互市贸易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WTO事务中心首席专家程大为表示,边境互市贸易尽管总量不大,但对于提升边境居民生活水平和发展边境经济作用不可小觑。此前的海关56号令于1996年施行,历经14年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整免税额势在必行。RJ188